收集了親屬48張銀行卡,男子王某某開始瘋狂刷單,幫網絡平臺轉賬1300余萬元,非法獲利9.1萬元。王某某最終“刷”來一副手銬。4月28日,極目新聞記者獲悉,經沙洋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后,王某某被判刑。

2020年7月,家住沙洋縣某鎮的王某某因疫情待業在家,正愁工作難找時,一次偶然的機會讓他找到了“生財之道”。原來王某某在使用某聊天軟件APP時,了解到刷單做兼職牟利的信息。發現“商機”的他很快便根據客服提示登錄相關網站,注冊賬戶、綁定銀行卡、充值保證金……一切準備就緒,王某某就開始在家里接起了網絡刷單的“生意”。按照平臺要求,使用銀行卡將收到的資金轉入網絡平臺指定的銀行賬戶,完成“接單”轉賬任務后,平臺再按照轉賬金額的千分之七向王某某支付傭金。
王某某嘗到甜頭后,覺得賺錢如此輕松,同時為了謀取更高額的利益,便要求父親、母親、妻子、姐姐等親屬辦理了共計48張銀行卡供自己在網絡平臺上轉賬使用。
沒過多久,王某某發現正在使用的銀行卡被凍結了幾張,支付寶往銀行卡的入賬渠道也被封禁,便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,感到很害怕,于是停止了“接單”??山K究經不住誘惑,2020年國慶節后,王某某在明知錢財來路不正的情況下仍抱著僥幸心理,繼續開始了他的刷單“生意”,最終于11月14日被抓。
案發時,王某某在該網絡平臺共計轉賬1300余萬元,非法獲利9.1萬余元。
幫網絡平臺轉賬非法獲利9.1萬元,刷單男子被判刑
沙洋縣檢察院審查后認為,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,仍為其提供支付結算,情節嚴重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應當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歸案后,其認罪態度較好,且自愿認罪認罰,可以從寬處理。最終,被告人王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,緩刑二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。
檢察官提醒:近年來,電信網絡詐騙易發多發,“職業刷單人”是犯罪團伙為躲避打擊而衍生出的新型“職業”,切勿將自己辦理的電話卡、銀行卡出借給他人,避免淪為犯罪的“幫兇”。更不要用自己的賬戶替他人轉賬、提現,避免成為他人洗錢的“工具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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