恒寶股份4月29日公告,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。據悉,該公司持有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后簡稱“一卡易”)51.102%股權;2021年2月下旬起,一卡易時任管理層與公司存在糾紛,導致公司對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印章、證照、財務、資產等失去控制。2021年3月18日,一卡易主辦券商發布風險提示公告,披露一卡易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,不能規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直至2021年4月1日,公司才發布《關于對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》,稱公司自2021年2月26日起對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印章、證照、財務、資產等失去控制,一卡易自2021年1月1日開始不再納入公司2021年合并報表。江蘇證監局指出,由于信息披露不及時違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(證監會令第40號)第二條、第三十條、第三十三條規定。根據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(證監會令第40號)第五十九條規定,江蘇證監局給予恒寶股份警示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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