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廣東省科技廳和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通知,明確在省基金項目中全面開展經費使用“負面清單+包干制”改革試點,預計政策實施后每年試點項目數將達到4000多項。(4月28日《南方日報》)

改革創新科研經費的使用與管理方式,目的是為了讓經費為人的創造性活動服務。所謂“負面清單”,是指明確經費使用不得支出的用途和范圍,定好經費使用的“紅線”。所謂“包干制”,是相對預算制而言,指項目申請人無需編制項目預算,項目負責人自主決定使用項目資金,按照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開支范圍列支,無需履行調劑程序。而把“包干制”與“負面清單”結合起來,則是為了更好地平衡“放”與“管”的關系,進一步發揮科研經費的保障與激勵作用。
換言之,科研“錢袋子”再松綁是為了放權賦能,但并非一放了之。在“放”的同時,要從強化權責匹配入手,實施科學精準監督,讓科研經費管理措施更細更實。從“放”的角度來看,此次改革與原有“包干制”相比,取消了直接經費和間接經費限制,全面實行定額包干資助,科研人員在提交項目申請書和任務書時無需編制明細費用科目預算。從“管”的角度來看,《通知》明確經費使用的“十不得”(包括不得通過虛構經濟業務等方式套取資金、不得列支個人或家庭費用等),并提出加快構建一套基于信任的科研管理機制。
進一步講,實施科研經費使用“負面清單+包干制”是以信任為前提的。這就需要不斷細化完善制度架構,讓信任激勵與嚴格監督更好地相互促進、互為支撐。為此,《通知》明確設立配套制度,完善各項管理規范。譬如,實施項目負責人承諾制,是為了給予項目負責人充分的尊重和信任,賦予科研人員自主權;強調依托單位管理主體責任,是為了加強內部監督和內部控制;建立健全項目抽查制度,是為了強化外部監督;強調權責相適原則,則是為了堅持容錯與糾錯并舉、寬容與懲戒并重,營造愿干事、敢干事、能干成事的制度環境。
一分部署,九分落實。為了好政策落地生根,不但要壓實主體責任,還要加強跟蹤調研和分析評估,實行動態調整。接下來,要把科研經費管理與信用體系建設更好地結合起來,真正讓科研“錢袋子”放得更開、管得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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