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備受關注的投資者訴廣東紫晶信息存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:紫晶存儲,證券代碼:688086)證券虛假陳述案又有新進展。長期代理投資者索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,紫晶存儲因涉嫌信披違規被證監會立案,根據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,一位股民已委托律師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起訴材料,擬索賠金額約11萬元。

案情回溯,今年2月11日晚間,紫晶存儲發布《關于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》。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,根據《證券法》《行政處罰法》等法律法規,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。3月14日,紫晶存儲發布《關于公司自查涉及違規擔保事項的公告》。
根據《證券法》、最高法院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,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,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,索賠范圍包括:投資差額、傭金、印花稅損失。
厲健律師表示,雖然新司法解釋取消了前置程序要求,但由于證監會立案公告并未披露上市公司涉嫌信披違法的主要事實,而訴訟時效很可能從證監會立案之日或更早的日期起算,因此,建議投資者根據自身交易情況,先咨詢專業律師意見,再決定是否起訴、何時起訴,盡量降低訴訟風險。
“目前,我們正在準備第二批投資者起訴材料,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stock315咨詢。”厲健律師表示,根據司法解釋,暫定:在2021年3月5日至2022年2月11日期間買入紫晶存儲股票,并在2022年2月1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,可以索賠。索賠條件僅供參考,根據證監會調查、法院訴訟進展適時調整,最終索賠條件、賠付標準等以法院認定為準。投資者索賠應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、股票對賬單原件(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)、詳細聯系方式。
關鍵詞:
紫晶存儲虛假陳述案
紫晶存儲股票
紫晶存儲被立案
股市賠付標準